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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發】文化部「文化部獎勵文化藝術政策博碩士論文作業要點」

一、本部為厚植文化政策知識基礎,培育國內文化政策人才, 鼓勵各大學院校博、碩士生進行文化藝術政策研究,特訂 定旨揭要點,針對優秀博士論文提供最高獎金新臺幣(下 同)10萬元、碩士論文最高獎金5萬元。

二、凡具中華民國國籍,取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公私立大學院 校研究所博、碩士學位,學位證書日期介於111年1月1日至 113年7月31日(含)者,均可申請;另學位論文須以下列 各類文化藝術政策為主題,包含: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 言、文化資產、博物館、社區營造、工藝、電影、廣播、 電視、流行音樂、文學、出版、視覺藝術、表演藝術、文 化交流、文化創意、文化科技、文化傳播、文化觀光、文 化與人權、文化行政等類別。

三、本案採線上申辦作業,申請期限自113年8月26日起至113年9月24日止,申請者須上傳相關附件後,列印申請書簽章併同論文紙本一冊,於截止收件日(113年9月24日,以郵戳 為憑)前郵寄至本部(地址: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 棟13樓)。詳情請至本部獎補助資訊網瀏覽 (https://grants.moc.gov.tw/)。